按照《四川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(试行)》和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转发〈四川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(试行)〉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为进一步达成全区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全覆盖任务,现将2022年度数字校园建设自查自评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目标任务
各学校参照《四川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(试行)》(附件 1),加快推进并实现“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”的区域发展目标。
二、工作要求
请各学校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、有序推进、按时完成自查自评,对照《数字校园建设学校自评清单》(附件 2)开展自评工作并完成填报。并于2022年12月6日(星期二)17:00前将附件2盖章后发指定邮箱。
联系人:李老师,联系电话:
电子邮箱:1***@qq.com
附件:1.《四川省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(试行)》
2.数字校园建设学校自评清单